取保候审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人并不具备法律授权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其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而并不包括对被担保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被担保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并不影响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并不具备法律授权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在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仅限于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时应承担被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而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这是因为:
保证人并不具备法律授权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保证人的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而并不包括对被担保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被担保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并不影响保证人的责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而并不包括对被担保人行为的合法性或有效性进行判断。
保证人并不具备法律授权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而并不包括对被担保人因违法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一、关于是否承担罚款或刑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因此,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仅限于违反上述法律义务时应承担被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你所说的情况不违反上述规定,因此不需要承担罚款或刑事责任。
二、关于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七十三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本案不属于附带民事案件范畴,因此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退一步讲,取保候审保证人即使违反上述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只在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即取保候审之前的数额内承担,而本案嫌疑人之前已将透资款归还,因此保证人亦不需对后来发现的恶意透资款承担民事责任。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人并不具备法律授权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其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而并不包括对被担保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被担保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并不影响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并不具备法律授权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在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仅限于违反上述法律义务时应承担被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而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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