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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退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方案是什么?

2020-04-1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根据缴费年限进行调整,根据不同年限的缴费,每满1年将增加不同的月金额,以激励长期缴费。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不计入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法律分析

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拓展延伸

山东企退养老金政策调整的最新动向是什么?

山东企退养老金政策调整的最新动向是指山东省针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政策所做出的最新调整和变化。根据最新的消息,山东省政府决定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适度上调,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和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具体的调整方案包括增加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退休金的年度调整幅度以及改善养老金的发放机制等。这一政策调整旨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福利待遇,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结语

山东省最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根据缴费年限进行适度上调。根据不同缴费年限段,逐年增加月发放金额,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这一政策调整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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