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无法确定工资数额时,有三种解决办法:1)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2)用人单位负责保存工资发放清单,举证责任在公司;3)劳动者提供自己主张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无法举证则承担不利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不明确时,应按照集体合同或同工同酬执行。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用人单位需书面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无法确定工资数额怎么办??劳动仲裁无法确定工资数额怎么办?无法确定工资数额的,解决办法有如下三种方法来认定工资:
1、劳动仲裁当事人都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用人单位公司有义务保存工资发放清单2年,因此,两内以内的工资标准证明,举证责任在于公司,而并非劳动者;
3、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自己主张的工资标准即可,无需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的,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劳动仲裁无法确定工资数额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来认定工资标准:1、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2、用人单位有责任保存工资发放清单并承担举证责任;3、劳动者只需提供自己主张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证据则承担不利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不明确时,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或实行同工同酬。同时,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提供个人工资清单,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希望以上解释能够让大家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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