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扣几分
1、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的扣分,需视情况而定: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4个小时没有休息的,扣12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车超过4小时没有休息的,扣6分。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二、扣3分的情形有哪些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3、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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