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为:1、双方自行协商,就共同财产、债务、孩子抚养等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以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3、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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