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2.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办理著作权登记事项。
第四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登记费:
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户名:开户行:帐号:
第五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费用;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第十一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受委托人及对象单位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受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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