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罪刑期如何判定?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该罪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实施特定行为)和侵犯的客体(对网络秩序和安全构成威胁)。这一罪名旨在制止网络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帮助网络信息罪判多久?
在《刑法》中没有帮助网络信息罪,只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多久会视案件的情况来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二、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第一是主体。
在我国,这个犯罪活动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限制,只要是在《刑法》已经达到了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就可以。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所以条件来讲还是比较宽泛的。
第二是主观方面。
就这个罪名来讲,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的,因为是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阻止,反而为其提供帮助,所以这里主观心态一定是故意的,过失是不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所以在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于当事人主观心态的判断,如果是故意的话,可以认定为这个罪,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要通过别的方式来对主观心态进行一个进一步的判断。
第三个是客观方面。
如果想认定为这个罪的话,那么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刑法》所明确规定的行为,即是为其他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来帮助他人进行犯罪,一定是有具体的行为的,这是一种作为性之类的犯罪,如果自己本身并没有什么做,或者是仅仅提供了精神上支持的话,是不属于这一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
第四个是侵犯的客体。
对于侵犯的客体来讲,一定是对于我国的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有着一定的威胁,对于这个方面的威胁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非常有可能导致网络瘫痪,或者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国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专门立了一个罪名来制止这种行为。
结语
网络犯罪活动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其他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相应处罚。此外,《刑法修正案(九)》还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该行为独立入罪。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的故意、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以及对网络秩序和安全的威胁。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网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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