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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何区分是否加以限制减刑呢?

2020-12-2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区分是否加以限制减刑:

(1)对于判处死缓同时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且最低不少于25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且最低不少于20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对于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二、高官因贪污被判死缓两年可能不死吗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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