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政策受益面。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企业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上年度未栽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可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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