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审验表》和《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年审意见;
5、道路客运车辆信息表;
6、道路客运持证人员信息表;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
9、客运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0、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审验单原件;
11、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12、符合规定的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证明;相关知识:道路运输证年审办理程序
1、到区运输管理处许可大厅领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审验表》和《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表》;
2、提交申请资料;
3、材料齐全后,由区运管处负责核查,从事县内旅客运输的区运管处年审;从事县际以上旅客运输的,区运管处签署意见报市运管处。道路运输证补办程序
1、提出申请。道路运输证遗失或毁坏,由持证人口头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补办申请,领取并填写好《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说明遗失或毁坏的时间、地点、经过及证明人。
2、补办登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凭《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进行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登记。补办情况应记录在道路运输证发放台帐“补办或异动记录”。
3、签发待理。道路运输证挂失期间,为不影响运输生产,保证经营者合法经营,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给新证副页《待理证》,留下主证,准予继续营运,并在副页中注明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声明作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开具登报介绍信交给经营者到地级以上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5、领发主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办证员凭登载声明的报纸。道路运输证补办申请表和副页《待理证》,将与道路运输证中的营运证副页号码相符的营运证主证,交给经营者。补发新证时,必须在“核发机关”栏内注明“补发”字样,将作废声明剪贴在补办申请表上归档,并收取规定的补办手续费。
6、补办终止。每辆车道路运输证补办次数一年内超过三次的,应终止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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