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令下来意味着该人员已经被正式拘留,并开始接受进一步的侦查和审判。
拘捕令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发出的一种强制措施:
1、一个拘捕令发布,所涉及的个人必须即刻到案,并接受拘留所的关押,无权获得保释;
2、在拘捕期间,被拘留的人不能自由行动,可以被拘留所以及来访者审查、检查和调查。并且,被拘留人还需要接受警方的问讯调查,并配合侦查工作;
3、经过侦查,如果证明被拘留人有罪的确凿证据,检察机关就会向法院提出起诉,进行进一步审判。
拘捕令的下发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立案侦查:警方接到案件后,首先针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证据材料,展开调查取证;
2、批准拘捕:公安机关根据获取的证据材料,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发出拘捕令。我国的刑诉法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执行拘留,但必须在2-3 日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拘捕。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证据确凿,则可以批准拘捕。如果不予批准或者延迟批准,则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
3、发出拘捕通知书:拘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向被拘留人员发出的通知书,告知其已经被依法拘留,并向其宣读拘捕令,同时告知被拘留人员拘留期限、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
4、在拘留所接受审查:被拘留人员将被送往指定的拘留所,在拘留所内接受审查,向负责人员说明个人基本情况、涉嫌罪行、案件情况等相关情况。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员被禁止接待访问、使用手机、上网等;
5、待处理:在经过拘留所审查后,被拘留人员将进入拘留期间,进行会见或重新审查等程序,等待后续的处理。
综上所述,拘捕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和程序保障。在行政、刑事案件中,拘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如果拘捕不合法,被拘留人员可以提起申诉或者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对拘捕令的合法性和应否执行情况,还需要区分被拘留人的身份、涉及的法律事实和证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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