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中止审理的情况,包括被告人患重疾、逃脱、下落不明等,以及其他无法继续审理的原因。中止审理后,可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拓展延伸
人民法院对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律依据及程序
人民法院对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律依据及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律,人民法院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中止审理案件,例如当事人死亡、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或者当事人撤诉等情形。中止审理程序包括法院自行中止审理和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两种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来提出中止审理的请求,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中止审理,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相关决定。中止审理期间,案件将暂停审理,待中止原因消除后,人民法院将恢复审理程序,继续处理案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被告人逃脱、被告人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以及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法律依据及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在中止审理期间,案件将暂停审理,待中止原因消除后,人民法院将恢复审理程序,继续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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