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肇事车辆扣留时间一般是四十日,包括五天的委托机构检验、鉴定的时间,二十天的检验、鉴定时间,十天的延长期和五天的通知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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