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标准为: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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