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1、当死者名誉受损,配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的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死者家属在死者名誉受损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1、聘请律师要及时。聘请律师及时,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经验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
3、签署规范完善的委托协议。当事人要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应包括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费用、工作要求、赔偿责任、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名誉权受损怎么处理?
1、行为人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公民名誉权因此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并且恢复名誉,消除侵害行为带来的影响,向受害人赔礼道歉的权利,同时,受害人还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然,如果是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也拥有前述权利;
2、如果行为人仍然继续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