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原告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申请撤诉。申请撤诉需满足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原告或原告委托代理人,必须自愿,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必须在宣判前提出。人民法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则准许撤诉。对于第三人参与诉讼后的撤诉申请,法院可另行处理。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使是已经开庭,原告也可以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诉讼参加人均不能提出撤诉。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撤诉是原告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强迫原告撤诉是法律不许可的,强行动员原告撤诉,附加条件的撤诉,都是违背自愿原则的,也是不许可的。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就是说,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或者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认为符合撤诉条件的,可以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不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拓展延伸
原告是否有权在法院审理中撤诉?
在法院审理中,原告一般是有权利撤诉的。撤诉是指原告自愿放弃起诉,终止诉讼程序的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然而,一旦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原告撤诉的要求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原告在法院审理中撤诉的权利并非绝对,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原告在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原告或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申请必须是自愿的,不能被强迫或附加条件;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申请必须在宣判前提出,宣判后不能再提出撤诉。法院会审查申请,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原告在法院审理中撤诉的权利并非绝对,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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