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同时,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车损和其它合理的损失(例如因修车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等)。
如果对赔偿事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车辆事故全责理赔流程:
首先撤出事故现场以保障正常交通事故的恢复;
再则是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第三步则需要事故双方写明事故的经过;
第四步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定损单到交警事故处理点进行事故处理;
最后由交通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由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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