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5000元判刑多久?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5000元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首要分子、惯犯、危害严重、诈骗急需物资、挥霍财物等。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包括行为人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侵犯财物所有权、主观故意和实施骗取财物的行为。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就可立案,数额越大刑期越重。认错及时可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一、如果诈骗5000元判多少年
诈骗5000元,一般会构成诈骗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各省市对此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需要根据地区标准决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三、构成诈骗罪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1)主体方面
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方面
诈骗行为必须侵犯了他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有企图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4)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且诈骗的金额较大,是应该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诈骗的数额只要达到三千元就可以依法的立案,从而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诈骗罪是属于数额犯,一般诈骗的数额越多所存在的刑期就会越重,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在犯了错之后而选择及时的认错,那么是可以从轻处罚。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5000元一般构成诈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然而,各地对此罪的立案量刑标准有所不同,需根据地区标准决定。诈骗罪的从重处罚情形包括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惯犯或流窜作案、诈骗急需生产资料、诈骗救灾款物等。构成诈骗罪的基本要件包括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并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根据法律依据,及时认错可获得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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