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般情况下,不管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能当证人。但是对于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法院在审查时要慎重,真实可靠的可以采用。
一、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吗
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
二、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1.未成年人所做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有些未成年人年纪太小,确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但有的未成年人能够表达意志,只是怀疑其表达能力和辨别能力有一定限制,证言不一定准确,难以完全证实案件事实,故要求“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需要印证才能作为定案证据,如果其所做的证言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则可作为单独证据采用。2.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做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当事人的亲属,如当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与当事人有其他密切关系的人,如朋友、同事等,这些人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比其他人了解得更多,因而作为证人的也比较多,但在一般情况下都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这些证言不完整、不真实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采信这些证据。反之,当事人的亲属或者有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真实性和可靠性都比较强,因而可以单独作为证据采用。相反,与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真实性和可靠性比较强,可以单独作为定案证据。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这种证据材料所反映的内容处于怀疑状态,只有与其他证据印证,才能作为定案证据。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复制件、复制品毕竟有可能是原件、原物的真实反映,如果经核对能够与原件、原物内容一致的,该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就与原件、原物一样具有证明力,故可以单独作为定案证据。5.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三、民事案件只有证人没有证据的怎么判
民事案件只有证人没有证物,法律规定证人证言也算是合法有效的证据,但仅凭证人也难以认定,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具体要以法院对案件的争议性、证人的智力状况、证言的合理性等方面综合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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