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出轨离婚赔偿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主要取决于外遇是否导致离婚,有无过错。离婚赔偿金额可参考过错程度、现实损害、财力、年龄、子女教育费用等因素。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将丧失请求权。被告同意离婚可要求损害赔偿,不同意也可在离婚后1年内提起诉讼。未在一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被告可在二审提出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在离婚后1年内起诉。
法律分析
一、男方婚内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多少?
男方婚内出轨离婚赔偿标准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因此如果一方有外遇出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够达到长期与别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情况,则无过错方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主要看外遇是否构成导致离婚的情形,且外遇一方是否存在过错。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二、哪些情况可获得离婚赔偿
第一,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丧失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第二,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第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结语
男方婚内出轨离婚赔偿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多在2-5万元之间。对于外遇是否构成导致离婚的情形以及外遇方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将进行综合考量。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目前尚无明确标准,可参考过错程度、无过错方的实际损害、财力及未来生活需求、年龄健康状况、子女教育费用等因素。离婚赔偿请求应在离婚诉讼中明确提出,否则可能丧失请求权。被告同意离婚可在诉讼中要求赔偿,不同意离婚可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未提出请求,二审可提出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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