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开庭当事人可以不参加,但应当承担后果。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出庭,通常情况下,原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与此同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活动,当事人应当承担审判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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