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步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凭同意函到注册地的外经委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书。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二、第二步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1、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并注销原工商营业执照
2、凭“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三、第三步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第四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1、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证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凭原税务局机构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函”去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注: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时,需进行税务清算。
五、第五步办理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迁出的情况下,才可去新注册地址登记相关申请证件的变更。
一、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有哪些程序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有六个程序,具体如下:
1、按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外经委受理后进行审批,并作出批复;
3、到企业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4、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
6、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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