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少赔后可以向保险协会投诉,但需注意时效性和证据充分性。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如未履行或者履行不到位,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监管部门或者保险协会投诉。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中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或者保险协会投诉。
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合同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因违约所致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投诉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合同、理赔单据、医疗证明等。同时,投诉时需遵守时限,如《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诉时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总之,被少赔后可以向保险协会投诉,但需注意时效性和证据充分性,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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