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即可。
材料包括:
1、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原件1份,需写明申请条件所列事项;
2、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提供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主要管理者)或个体工商户业主;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营食品符合清真标准承诺书原件1份;
5、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二、清真许可证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有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
3、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5、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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