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费:320元人民币。2、营业执照工本费:80元人民币。3、工商登记费: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 部分地区的工商局还会收取电子营业执照费用、法人培训费、私营协会会费等费用。4、代理服务费:内资公司代理费2000元人民币,外资公司代理费8000元人民币。5、特殊行业审批许可证:普通行业审批许可证代理服务费2000元。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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