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再留时长:在日本连续居住10年以上。从留学签证变成就劳签证的情况,10年的时间里必须要有5年以上是以就劳签证的身份居住在日本。另外,在这里,“连续”居住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指在不能离开日本连续3个月,1年之内不能合计离开日本超过半年。关于何时申请,入管局给出的答案是一般申请人提前1个月2个月申请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2.签证有前期:申请人当前所持的签证,必须是3年或3年以上的时间。
3.素行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人在日是否尽到了纳税义务,有没有违反交通和犯罪等记录,如果有免停以上的记录会对申请永驻有很大的影响。
4.生计条件:有足够维持生活的收入或者资产,一般就劳签证需要300万日元以上。
5.健康保险和年金条件:入管局在这方面的要求正在越来越严,如果没有缴纳健康保险,永驻许可不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关于年金入管回答的比较暧昧,没有交年金属于不许可理由,不过会不会因为这一个原因而不许可,不好说,还要看其他的综合条件。根据入管担当的不同,判断标准也会有些出入,所以还是建议大家最好把年金和健康保险都加入比较安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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