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方式: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法律,机动车已采取必要措施减轻责任;若事故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首先,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对话、谈判等方式,共同商定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其次,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调解是由专业的调解员主持,通过公正、中立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第三,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在法院的审判下,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此外,还可以考虑选择仲裁或者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多种多样,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多种多样,包括协商、调解、诉讼以及仲裁等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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