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分别有: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买买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二、快递员承担顾客拒签的损失的有哪些
承担被快递员拒验货导致顾客拒签的损失的有: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因此,消费者有权检查货物,如果货物不合格,消费者可以拒绝,这意味着货物的交付没有完成。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权利瑕疵主体指的是担保标的物在什么上没有瑕疵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转移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击和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义务。包括: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出卖人应当保证其出售的标的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受人透露的他人可以主张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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