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包括拘役、罚金、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和危害程度,可能会涉及不同形式的处罚。然而,如果醉驾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有可能不予定罪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的其他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般说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处罚,除了交通行政处罚外,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形式方面的处罚。之所以说“可能”涉及,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规定,醉驾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那么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划,则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结语
醉驾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和交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包括拘役和罚金,同时可能涉及吊销驾驶证和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行政处罚则包括驾驶证暂扣、罚款、拘留等。对于情节轻微的醉驾行为,可能会免予刑事处罚。醉驾的严重后果将导致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于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将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此,我们应该切实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驾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