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仲裁立案,是指仲裁机构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仲裁材料后,按照其仲 裁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受理的一种仲裁活动。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曰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程序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曰 开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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