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不去,可能会有以下法律后果:
1、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使用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除了必须到庭的条件,在程序上采取拘传必须要通过两次传票的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所谓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2、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收到法院传票后的开庭时间:
1、一般都是收到传票的3到5天就要开庭,不过具体的开庭时间是以传票上备注的为准;
2、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不同,其收到传票的时间也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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