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告
是指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
警告处罚的作用在于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行为人认识违章错误,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初犯,同时其违法行为必须具有情节比较轻微、后果极小的条件。
(二)罚款
罚款是指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
(三)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将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这种处罚一般要比罚款严厉。
(四)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处罚,属于非常严厉的处罚。
(五)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1、如果车主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检查车辆安全,并因此造成的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如果触及刑法,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
2、如果车主按要求检查车辆,事故是由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话,那么,则按照具体的情况判断车主是否承担责任。但车辆制造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触犯刑法,车主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3、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4、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5、全责,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6、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7、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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