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持有的行为。这里的持有是一种延续的状态,并不仅限于行为人将卡隐匿于自己身上,暗藏于家中或者其他地方、委托他人代为保管等,均可成立持有。不论对象置于何方,只要行为人对其有实际的控制权或可自由支配即可。同时,应准确认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中的非法。非法持有至少包括两种情形:来源非法和来源合法但持有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该罪有以下行为方式:(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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