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应当在开头注明答辩人、法定代表人和职务; 再次,针对该事宜写出处理过程和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不同,形式和内容灵活掌握,以叙述和论证严谨为原则); 最后,应此致复议单位,并附上证据和使用的法律条款。 需要说明的是,该文书应注意使用公文用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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