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夜间施时间限制,只能在晚上二十二点前施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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