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父母赠与房屋是否算共同财产要看登记名义,若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按出资份额共有,另有约定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房产变更登记为子女名下,也要看是否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法律分析
婚内父母所给的房产是否算作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如果夫妻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夫妻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房产被视为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3. 如果婚内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变更登记至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一种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房产变更登记为双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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