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是: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必须具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
交通事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离婚财产保全要如何办理
离婚财产保全程序如下: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当事人必须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正在防止财产损失;
3、保全仅限于有争议的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4、申请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5、房地产保全,人民法院对房地产和特定动产进行财产保全的,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留有关产权许可证,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对可能因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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