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债权的措施: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债权清理的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4、综合清欠原则;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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