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出的发票必须当月入账确认销售收入,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在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当月入账。而差旅费、招待费等发票只要在当年内入账即可,允许跨月入账。
法律分析
1,若是公司开出的发票,必须当月入帐,当月确认销售收入.
2,若是一般纳税人购材料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在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抵扣,否则不允许抵扣.
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也是在收到发票即入帐,不会等到年底才入帐.
3,若是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发票只要是在当年内入帐都可以,跨月是允许的.
拓展延伸
当月发票入账要求及相关规定
当月发票入账要求及相关规定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要求将发票在当月内完成入账的规定。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收到发票后,应尽快进行核对并录入系统,确保发票金额、日期、发票号等信息的准确性。同时,还需注意发票的开具方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符合税务局的要求。此外,对于未能在当月内入账的发票,应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解释。遵守当月发票入账要求及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证企业财务运营的正常进行。
结语
遵守当月发票入账要求及相关规定,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及时将发票录入系统,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于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至关重要。同时,对于未能在当月内入账的发票,要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解释。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企业财务运营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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