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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量刑问题

2020-02-0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与造成的后果相关。根据刑法规定,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包括造成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广播电视台设施无法使用、传输网设施无法使用等。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刑罚可能性、社会危险性等。量刑需考虑后果的不确定性。

法律分析

一、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救灾、抢险、防汛和灾害预警等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因此贻误排除险情或者疏导群众,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引起严重社会恐慌、社会秩序混乱的;

(二)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中直接关系节目播出的设施无法使用,信号无法播出的;

(三)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三小时以上,地市(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十二小时以上,县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四十八小时以上,信号无法传输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取保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由此可见,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并不是固定的,司法实践中,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或公用电信设施,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是无法预知的,比如有可能会造成重大抢险救灾信息无法及时公布,所以量刑时也要考虑到造成的后果。

结语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并不固定。根据《刑法》规定,既遂情节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立案标准包括造成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影响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影响广播电视传输网使用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取保候审条件包括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或妇女怀孕哺乳等。在量刑时应考虑造成的后果。综上所述,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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