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嫖未遂被骗有什么惩罚
嫖娼本身就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未遂也不会构成罪。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嫖娼被骗报警,自己会被处罚吗
招嫖被骗报警,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有招嫖的意愿,但是招嫖未遂的原因是因为对方并不是一个卖淫团伙,而是一个诈骗团伙。并且招嫖后也没有发生跟卖淫嫖娼有关的实际行为,而是发生了被骗和诈骗的事实关系。像这样的情况下,招嫖人其实相当于是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这种情况下报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警察有可能会对他招嫖的这个意愿型行为进行一个批评教育,但是不会处以行政处罚。
第二种情况:
有招嫖的意愿,也实际发生了卖淫嫖娼的行为。但是因为招嫖的价格发生争执,比如事前商量的是一千元,事后却要求支付五千元,招嫖人感觉自己被骗了四千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招嫖人去报警,那么他自己的行为也违法了,会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嫖娼会通知家人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对嫖娼人员的处罚有以下三种:一是拘留加罚款;二是拘留;三是罚款。所以说嫖娼被抓并不是一定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才应当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而家属的含义就很广泛了,家属不是法律术语,准确的应当说是近亲属,根据司法解释,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律上,“拘留应当通知家属”仅仅是被拘留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是其知情权的一部分,绝非一种惩罚手段。法律这样规定,既是为了让家属知道被拘留人的去向(嫖娼被行政拘留,家人突然失联,报警找人的案例屡见不鲜),也是为了便于家属为被拘留人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嫖娼被抓后首先通知老婆往往给家庭和婚姻带来严重的伤害,因此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时,通知哪个家属,属于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安机关在通知其家属,应善意行使
“通知家属”的裁量权,选择最合适的通知对象,而非一律通知其老婆。 该内容由 孙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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