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户口迁出农村迁入城区之后,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在农村,但是子女已经把户口迁出:此类家庭的宅基地在父母有生之年子女还有权利,但等到老人百年之后,因为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就不是集体所有者,也不享有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利,这样的情况宅基地就会回归集体。
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论上迁出农村户口的子女也不享有继承权,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经全体村民表决,票数高于三分之二后可以暂时不收回土地,仍由子女继承。
3、集体分红。农村的分红一般都是按人头计算,既然子女户口迁出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相应的分红也就没有了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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