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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020-06-2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离职后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你需要提供在你原单位工作的证明(比如劳动合同、银行的工资发放明细),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你当然可以要求原单位补交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二、用人单位拒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做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立即为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拒绝,你即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为你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欠缴的社会保险。

三、公司社保补缴流程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公司社保补缴流程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除了这些,你还是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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