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非农户口不可以申请建房子,农村的土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内的村民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非本村机体内户口的人员是不可能申请到宅基地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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