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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