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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诈骗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汽车保险诈骗罪成立需要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保险市场经营秩序和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汽车保险诈骗的行为。

一、卖卡不知情是否会判刑

卖卡不知情是否会判刑,视情况而定:

1、卖卡的行为首先就是违法的,如果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条件就会被立案;

2、如果确实没有参与到诈骗当中,对于诈骗部分的刑事责任就不用承担。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赃物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赃物构成诈骗罪。符合下列条件构成诈骗罪:

1、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2、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丁某没有以占有财产为目的,即使后来花掉,也只是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即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对方陷入误解,作出处分财产的决定。

三、如何定性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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