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加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住院时间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宙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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