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车位要看清产权问题,车位有两种,一种没有产权,一种有产权。没有产权的,价格相对会便宜一点。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停车位租赁合同,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这一点就要特别注意,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掉,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这些没有产权证的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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