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办工作从中收取好处费,那就是变相的受贿索贿行为。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做,迟早会被发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是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犯罪为数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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