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假一共一个月,每月有一天的产检假,孕期第八个月有两天的验孕假,孕期第九个月或以上都是有四天的验孕假的,但预算有两天的验孕假。产假的数量一般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孕妇朋友可根据实际情况请假。同时,不同的公司可能对于产检假也不一样。北京市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一共为12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个月至三个月。
产检假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一、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不过每个地区也有每个地区的规定,地区的产假一般会在国家产假规定上增加,例如湖南会给予60天的假期,加在一起就是158一天。广东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北京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但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1--3个月的假期。那么北京产假是128天到7个月。
二、河南省产假新规定
产假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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